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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夕
3月18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出通知,启动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看完后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网上有人写了一篇吐槽文(医药云端信息《吐槽:2015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我也来一篇。 1. 既然是新药研发,就应该归CFDA协调管理,卫计委哪里懂药物研发?CFDA在中国一直没有树立权威,该有的权利莫名其妙地被分割、架空,看了半天没明白有了功劳归谁,出了事情找谁。 2. 申报条件与要求大都是针对课题负责人的,每人最多可参与2项本专项课题,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联合申报,其实就一个意思——平均化,太厉害的踢出去,不行的给照顾一下。 3. 这次除了规定疾病类型,还规定了靶点,脑残条款莫过于此,政府瞬间高端、大气、上档次了,从管理员变成了导师。灌输式教学、灌输式创新倒是其次,就怕老师也没见过世面,给你灌输一堆垃圾。“来,同学,喂你一口转基因,你就能变爱因斯坦了。” 4. 重点支持first in class,me-too\me-better看不上了么?我相信过不了多久,中国会遍地都是first in class,不就是一个标签么?中国研究不出新药,但造标签的水平绝对一流。以前老是提1.1,,后来果断有了大量的“1.1”。没有基础研究,没有靶点验证,没有权威审评,永远都不会有first in class,FDA能发现MK-4305导致自杀,CFDA几年内很难有这水平。 中国的“重大新药”真应该学学美国的“Breakthrough Therapies”,管理方是权威机构FDA,不限申报人、不限靶点、不限适应症,只要在有效性、安全性上达到“突破”级别,就给予相应的待遇。 政府要做的不是亲身参与药物研发,而是作为后勤支持药物研发,CFDA代表公众鉴定某种新药是否“重大”,确定优先级别。当药企遇到困难(比如不知道选什么作临床终点,不知道怎么评价某一风险),CFDA可以组织专家提供技术支持,而更重要的还是让“重大新药”以最快的速度上市,上市后能有不错的定价甚至进入医保。 PD1、PD-L1、CTLA4都是国际热门的癌症免疫疗法(国内王晓东在做),但也仅仅是热门而已,即使做出来也肯定不是first in class,如果此时有人在做TCR、CAR甚至是真正first in class的癌症免疫疗法,估计那班审评的专家就会掂量掂量,《附件2》里面没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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