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对于隧道烘箱,要和洗瓶机、灌装机连线生产,如果要发挥设备的最大产能,肯定产能是相互配套的。0 |8 y! ^* M; ^$ t+ D, {
假设:整条线最佳产能是20000瓶/h,根据隧道烘箱的宽度、长度,计算出隧道烘箱中的瓶子经过高温段的灭菌(或除热源)的时间是5分钟。 那么,隧道烘箱的高温段应该选择多高的温度呢?250?300?320?350? 很显然,我们通常要求: 干热灭菌的FH,是参照基准温度T0=170℃下的标准干燥灭菌时间得出。合格标准为FH≥1365。 计算公式如下: FH=∑△t10(T1-T0)/z 式中: T1——实测温度; T0――为灭菌保证温度170℃ Z―― 温度变化升高的灭菌率,去热原为54,灭菌为20 △ t――灭菌时间,如每半分钟那个取一个数据,5min中计算FH值为10个数据,则△t为0.5。
1 b5 U b+ `4 L) K! v0 h, @如果我们要求FH≥1365,那么很显然,除热源Z=54,灭菌Z=20,灭菌需要的T1和除热源需要的T1就是不一样的,假设为T1(灭菌)、T1(除热源)。 那么,T1(灭菌)肯定小于T1(除热源),也就是说烘箱的高温段温度设置可以是不一样的。 ; j% v1 t) e" y! E
如果我原来的产品是最终灭菌产品,那么隧道烘箱对瓶子灭菌就可以了,现在要求变更成非最终灭菌产品,就需要瓶子除热源。 问题是,F0小于8的产品,原来申报的工艺是最终灭菌的,现在要求采用无菌工艺,是不是隧道烘箱的温度要提高? 而且是不是可以取消最后的100度流动蒸汽“灭菌”工艺? 好像目前国家局不让取消最后的灭菌工艺,只是需要前面采用“无菌生产工艺”而已,这个尾巴就留着吧,四不像,不过无菌保证提高了嘛,有利无害(当然除了部分不耐热产品)。 隧道烘箱要提高温度(灭菌改为除热源),这个工艺变更谁来批准?国家局?省局?企业自己?要不要做产品稳定性研究? 傻子都知道,“适当”提高隧道烘箱温度,对于瓶子的灭菌、除热源,当然是好的,也是法规要求的。 问题是你不能说变就变,说提高就提高。 有人和我说,一切都要按照“工艺变更”来走,需要国家局批准,省局备案还不行,企业自己调整更不行! 还有人跟我说,你的瓶子灭菌温度提高了,你知道瓶子是否会有析出,瓶子和药品的相容性是不是需要重新做,药品的稳定性是不是也需要重新做,变更工艺,不是那么简单的,还是不变吧,检查员睁只眼闭只眼就过去了。 如果我要瞪着眼睛不让你过GMP呢?怎么办? 如果你私自变更了,或者说提交了申请,还没有被批准,我仍然不让你过GMP呢? 0 F; \9 ]9 S2 [
到底怎么做,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 错误的历史,技术的进步,谁来为企业买单? 难道还是要等到不防爆的热风循环烘箱爆炸到遍地开花,才有人来淘汰它? ; O0 W" i# o- K* 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