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96|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局] 总局关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59号)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静悄悄 发表于 2017-5-22 08:4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新收到44个已完成临床试验申报生产或进口的药品注册申请(见附件)进行临床试验数据核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核查前,药品注册申请人自查发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真实性问题的,应主动撤回注册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其名单,不追究其责任。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将在其网站公示现场核查计划,并告知药品注册申请人及其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示10个工作日后该中心将通知现场核查日期,不再接受药品注册申请人的撤回申请。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对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中发现数据造假的申请人、药物临床试验责任人和管理人、合同研究组织责任人从重处理,并追究未能有效履职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查人员的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44个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注册申请清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5月16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172784.html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2017年第59号公告附件.xls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广东-欣媛 发表于 2017-5-22 16:10:01 | 只看该作者
辛苦啦,都及时更新信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11-25 07:29 PM , Processed in 0.095191 second(s), 22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