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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aoxiao 于 2015-8-5 10:47 PM 编辑
; m5 {& G7 R. {) q! Z/ o. M验证文件 验 证 总 计 划 编码: ※※※※※※有限公司 验 证 总 计 划 审 批 验证总计划起草 部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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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x% q A! l6 X3 ?8 ]$ \3 J# N一、简介 二、术语和定义 三、验证组织机构及职责 四、支持性文件 五、验证方法 六、可接受标准 七、验证步骤 八、验证计划 / C7 Z+ d# Y) x& U, f- z"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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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介: 1、公司及其设施简介 ×××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天然优质的提取物产品、专业可靠的生产、完善便捷的服务。是目前世界上年产量最大的×××生产供应商之一,拥有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有限公司依照GMP标准,建设了5000多平方米的植物提取物产品生产车间及C级洁净车间,配备了植物提取、萃取、色谱分离、手性化合物拆分、降膜蒸发、真空浓缩、低温结晶、冷冻干燥、喷雾干燥等现代化生产设备。 2、验证总计划目的 2.1验证总计划(VMP)是进行验证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惠州市晟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各项验证过程中,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使各项验证必须依据计划起草、审批和实施。 3、验证总计划范围 3.1厂房设施及公用系统验证; 3.1.1厂房设施及公用系统验证范围分为四类,分别为: 3.1.1.1厂房与设施的验证 3.1.1.2 HVAC(空调净化系统)系统验证; 3.1.1.3纯化水系统验证; 3.1.1.4压缩空气系统验证。 3.2仪器校验与检验方法验证; 3.3主要设备验证; 3.4计算机系统验证; 3.5主要设施及设备清洁验证; 3.6产品生产工艺验证。 二、术语和定义: 1、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2、合格证明:常指某一机器设备/设施安装后经检查和运行,或某项工艺的运行达到设计要求而准于交付使用的证明性文件。 3、验证总计划(VMP):是整个验证计划的概述。 4、验证计划:验证计划按验证总计划制订,每一系统制订验证计划,它们是验证总计划的细化和扩展。 5、验证方案(VP):一个阐述如何进行验证并确定验证合格标准的书面计划。验证方案通常由三大部份组成:一是指令,阐述检查、校正及试验的具体内容;二是设定的标准,即检查及试验达到什么要求;三是记录,即检查及试验应记录的内容、结果及评估意见。 6、验证报告(VR):对验证方案及已完成验证试验的结果、漏项及发生的偏差等进行回顾、审核并作出评估的文件。 7、CIP/在线清洁:通常指系统或较大型设备在原安装位置不作拆卸及移动条件下的清洁工作。 8、HVAC/空调净化系统:在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称为净化空调系统。 9、最差状况:系指导致工艺及产品失败的概率高于正常运行工艺的条件或状态,它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发生。 10、确认:证明设备或辅助系统,安装正确、工作正常,确实产生预期结果,并以文件佐证的行为。确认是验证的一部份,单独的某项步骤确认不构成整个项目的验证。 11、校验:证明某个仪器或装置在一适当的量程范围内所测得的结果与一参照物,或可追溯的标准相比在规定的限度内。 三、验证组织机构及职责 1、验证委员会: 1.1×××有限公司成立验证委员会,验证委员会的成员主要由公司品质管理部、生产部、设备主管、采购部负责人构成。 1.2验证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并设专职验证管理人员---验证主管负责日常验证组织管理工作,验证委员会下设5个验证小组。 2、验证组织机构图 (略)
" y7 v4 r+ k. y( o: g. O' C3、验证组织机构组成部门及职责: 3.1验证委员会组成: 3.2验证委员会职责: 3.2.1主要负责验证的总体策划与协调,验证文件的审核与批准,并为验证提供足够的资源。 3.3验证委员会主任职责: 3.3.1负责验证计划、验证立项的审核、批准、验证方案的审核、批准、验证报告审核、批准、验证合格证书批准。 3.5验证委员职责: 3.5.1执行验证总体规划和阶段性验证计划,组织各项验证工作的实施,协调验证过程; 3.5.2参与起草、审核、评估和批准特定部门的验证文件,对有关验证小组成员进行验证知识培训。 3.6验证专职管理人员---验证主管: 3.6.1有关验证管理文件及操作规程的制订及修订; 3.6.2变更计划的审核; 3.6.3验证计划编制、参与验证方案的制订与审核和监督实施; 3.6.4验证报告的审核; 3.6.5日常验证活动组织及协调; 3.6.6参加企业新建和改建项目的验证以及新产品生产工艺的验证; 3.6.7验证的文档管理工作。 3.7验证小组组成及职责: 3.7.1验证小组组成: 3.7.1.1各个验证小组设组长一名,分别由待验证对象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为原则,其余来自验证相关部门人员(如设备、质量、检验、生产、物料等部门)组成一个验证小组。 3.7.1.2每一个验证小组必须有品质管理部门人员参与,并参与验证的全过程。 3.7.1.3验证小组部门及成员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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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记录和操作规程,包括:空调设备及风管的清洁规程和记录、高效过滤器合格证明、仪器仪表检定记录、空气净化系统操作规程及控制标准。 ---法规文件收集及确认:企业应根据国家对HVAC系统完整的施工验收规范中选取验收项目,必须有专人负责收集法规文件,如《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2.2.2.2空气处理设备的确认:对照设计图纸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查空气处理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安装规范。检查项目有:电、管道、蒸汽、自控、过滤器、冷却和加热盘管。 2.2.2.3风管制作和安装确认:对照设计流程图检查风管材料、保温材料、安装紧密程度、管道走向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安装规定。 2.2.2.4风管及空调设备清洁确认:风管制作好后,应在安装前进行清洁,并对空调器内部进行清洁,再将风管安装与空调器连接,再安装初效、中效后,对洁净室内进行清洁,空调运行一段时间,再对洁净室进行清洁,最后安装高效。 2.2.2.5风管气密性检查确认:应对风管的漏风量、漏风部位、修复后漏风复测进行记录并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2.2.2.6洁净室建材及施工质量确认:必须符合GMP规范及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要求。 2.2.2.7产尘工序的捕尘设施安装确认:必须符合GMP规范要求。 2.2.2.8空调设备仪表、测试仪表确认:必须有检定合格证书、各仪表的精度、用途、型号、检定周期、校准记录等,并应有空调设备的监控仪表安装位置图。 2.2.2.9收集制造商的空调器、除湿机等设备的操作手册、技术数据,起草HVAC系统操作手册、SOP及控制标准。 2.2.3运行确认: 2.2.2.1 HVAC系统运行确认是为证明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生产工艺要求而进行的实际实验。 2.2.2.2 HVAC系统的运行确认项目有空调设备的测试、高效过滤器的风速及气流流向、空调调试和空气平衡、压差测定、温湿度测定、照度测定以及尘埃粒子和微生物预检。 ---空调设备的测试项目有: l 风机的转速、电流、电压; l 初、中效过滤器的初阻力; l 盘管进出口压力及温度 ---高效过滤器的风速及气流流向、空调调试和空气平衡: l 高效过滤器的风速应结合空气平衡调节多次测定、调整,反复进行,直至风速合格及空气调节平衡。 l 气流流向的原则为气流经过最短流程尽快履盖整个工作区,气流方向应与尘埃粒子的重力沉降方向一致; ---压差测定与调节: l 换气次数、空气平衡调节合格后,应在每个送风总管、支管、高效过滤器的前端控制阀门位置上做出标志,并应有阀门位置图。 l 按产品生产工艺和洁净室对压差的要求,进行压差测定,并不断的通过调节每一个洁净区房间的回风管道上的阀门,使压差符合要求。 l 压差调节合格后,所有的风管上阀门位置应全部固定,并做出位置标识。 ---温湿度测定: l 应用已校正的温湿度计测量洁净区房间的温湿度,并使测点的位置以正中心为分布的原则选择至少五个测点。 l 测点的高度应不低于1M。 l 根据测量数据情况,调节冷媒水降温降湿、蒸汽加热加湿措施,使房间的温湿度应符合工艺和GMP要求。 ---照度测定: l 应用已校正的照度测量,并使每个房间布点为五个,呈均匀分布。 l 测点的高度应不低于80—90cm。 l 测量照度时,应使灯至少开启30min。 l 应计算照度的平均值以及测点的最高和最低照度值。 ---诱导泄漏测试 l 诱导泄漏测试是确定是否有未经过滤的空气通过砖、墙壁、天花板、灯具、风口等的相互接合处和裂缝处,而不是通过正压送风系统,从洁净室外面的四周流入洁净工作室内(即倒灌),确定是否有未经过滤的空气从敞开的大门通道处流入洁净室。 l 可通过尘埃粒子计数器扫描,对以上接合处、裂缝处、人流物流通道处进行尘埃粒子扫描。 l 应根据测量的结果对以上有可能泄漏部位进行密封,并重新测试,直至泄漏率合格。 ---尘埃粒子和微生物预检: l 尘埃粒子和微生物预检是为最终洁净度确认准备,以便在测定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空气平衡及房间消毒方法改进提供依据。 l 尘埃粒子和微生物预检的测定方法与洁净度测试相同。 ---运行确认项目中,高效过滤器的风速及气流流向、空调调试和空气平衡、压差测定、温湿度测定至少进行三个周期的测量,以确保具有稳定性。 2.2.4洁净度确认: 2.2.4.1 HVAC系统运行确认合格后,可进行三个周期的洁净度确认,以确保系统具有稳定性。 2.2.4.2 HVAC系统洁净度确认项目有尘埃粒子和沉降菌。 2.2.4.3尘埃粒子的采样点数目、采样位置、采样量、采样次数等应符合《医药工业洁净室尘埃粒子的测试方法》GB/T16292-1996中规定要求。 2.2.4.4沉降菌的采样点数目、采样位置、沉降时间、培养皿个数及规格等应符合《医药工业洁净室沉降菌的测试方法》GB/T16294-1996中规定要求。 2.2.4.5沉降菌的检测必须在洁净室消毒后进行,并定期进行动态和静态测试。 2.2.5HVAC系统的日常监控与再验证: 2.2.5.1HVAC系统验证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应进行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都不得影响已验证的状态。 2.2.5.2HVAC系统日常应监控温湿度、压差数据、初中效过滤器压差数据及清洗更换频率、空调机组温湿度调节控制、风机运行频率控制,空气系统消毒频率、并定期监测照度、风速风量、尘埃粒子、沉降菌(要求动态也应定期监控尘埃粒子、沉降菌)。 2.2.5.3应根据HVAC系统日常监控的数据,评价HVAC系统的操作规程、过滤器更换频率、风机运行频率、空气消毒方法及频率等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再验证。 2.2.5.4HVAC系统在无任何变更的情况下,应定期进行再验证。 2.2.5.5HVAC系统如增加了高级别的洁净度房间、或系统更换了50%以上的高效送风口、或影响洁净区的环境质量的运行参数的改变等,应进行再验证。 2.3纯化水系统验证 2.3.1安装确认: 2.3.1.1纯化水系统安装确认所需文件: ---由验证委员会认可的流程图、系统描述、设计参数、用水点图; ---水处理设备及管道安装的调试记录; ---仪器仪表的检定记录; ---设备操作手册及标准操作、维修规程SOP。 2.3.1.2纯化水系统安装确认的主要内容: ---纯化水系统的安装确认主要是根据生产要求,检查水处理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安装是否合格,检查仪表的校准以及操作、维修规程的编写。 ---纯化水制备装置的安装确认: l 依据设备的装箱清单、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图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查纯化水系统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l 检查项目主要有原水箱、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二级反渗透、中间水箱、纯水箱、加药装置、清洗消毒装置、泵、电气、连接管道、仪表、阀门等安装连接情况。 ---管道分配系统的安装确认: l 包括管道及阀门的材质确认、管道的连接与试压、贮罐及管道清洗、钝化与消毒、呼吸过滤器的完整性实验等。 l 对照用水点图确认使用点安装情况,并确保系统能完全进行排空。 ---仪器仪表的校准: l 纯化水处理装置上的所有仪表以及验证用的仪器或仪表必须进行校验或认可,使误差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以保证测量的准确性; l 验证完毕后必须重新校验一次,以使测量数据有效。 l 纯化水系统安装和验证的仪器仪表有:电导率仪、流量计、温度计、压力表、计时器、PH计等以及化学分析和微生物分析的仪器仪表。 ---收集纯化水系统所有设备的操作手册以及证明材料并建立档案,编制系统运行、维修、监测的SOP文件。 2.3.2运行确认: 2.3.2.1纯化水系统的运行确认是为证明该系统是否能达到设计要求及生产工艺要求而进行的实际运行实验,所有的水处理设备均应开启。 2.3.2.2系统的操作参数检测: ---检查纯化水系统各个设备运行情况,包括原水泵、机械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清洗装置、加药装置、一/二级高压泵、纯水泵、紫外灭菌、输送/回路系统。 ---检查动力设备的电压、电流及供水压力。 ---测定各设备的运行参数,包括: l 原水压力、电导率、水温、PH以及贮存到原水箱中位水位所需时间; l 机械过滤器进水压力、流量、絮凝剂加药装置联动运行、浓度、流量、机械过滤器的正反洗压力、流量、时间。 l 活性炭过滤器进水压力、出水压力、进水水质、出水水质(如检测污染指数、余氯、余铁等项目)、电导率、产水量、PH、微生物等; l 保安过滤器进水压力、出水压力、出水水质、电导率、出水流量; l 一级反渗透进水压力、浓水排放流量、淡水流量、浓水压力、淡水压力、PH、电导率、一级回收率、产水量、出水水质(按纯化水项目选择检测)、中间水箱充水时间; l 二级反渗透进水压力、浓水排放流量、淡水流量、浓水压力、淡水压力、PH、电导率、二级回收率、产水量、出水水质(按纯化水项目检测)、纯水箱充水时间; l 输送/回路系统输送压力、回路压力、流量、PH、电导率等项目; l 检查管路情况,堵漏、更换有缺陷的阀门和密封圈; l 检查水泵,保证水泵按规定方向运转; l 检查自控装置、手动控制装置操作正常,动作准确。 ---纯化水水质预先测试分析 l 在正式开始进行初期监控前,应对纯化水的几个关键取样点取样,检测化学项目和微生物项目,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使三个周期的监控正常进行。 l 取样点包括一级反渗透出水口、二级反渗透出水口、纯水箱、总送水口、总回水口。 l 检测结果符合标准后,可以进行三个周期的监控。 2.3.3性能确认(初期监控): 2.3.3.1纯化水系统按设计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可进行初期监控,初期验证分为3个周期,每个周期为7天,在监控时间内,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 2.3.3.2取样点及取样频率要求: l 纯化水贮水罐,在三个验证周期内天天取样,并记录水温; l 总送水口,在三个验证周期内天天取样,并记录水温; l 总回水口,在三个验证周期内天天取样,并记录水温; l 各使用点,每个验证周期取水一次,共三次,记录使用点水温。 2.3.3.3纯化水标准: l 全部取样点每次取样必须检测化学项目和微生物项目、温度、电导率,化学项目和微生物项目必须符合药典标准要求。 2.3.3.4重新取样: l 由于取样、分析等的因素,有时会出现个别点不合格情况,这时应重新取样检测。 l 在不合格的使用点再取样一次; l 重新化验不合格指标; l 重测这个指标必须合格。 2.3.3.5确定系统操作、维护保养、监控程序、取样计划、警戒限、纠偏限度、清洗、消毒程序、预防维修计划等文件批准。 2.3.4性能确认(后期监控): 2.3.4.1纯化水系统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初期监控合格后,应制订日常监控程序,完成监控的取样、测试,此阶段应持续一年时间,而且是紧接着初期验证进行。 2.3.4.2纯化水系统的后期验证实际上是按SOP运行,系统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始终生产出符合质量要求的水。即能经过一年四季运行,找出原水水质变化、水系统处理能力和水质标准的相关性。并通过日常监控,修订清洗、消毒周期。 2.3.4.3应定期监测原水水质变化情况,并按饮用水标准检验; 2.3.4.4应按规定的监控程序和频率监测各取样点水质情况,包括制水工和QC检测并按月汇总评价; 2.3.4.5应对预过滤系统清洗、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为修订清洗、消毒周期提供依据; 2.3.4.6应对反渗透装置清洗、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为修订清洗、消毒周期提供依据; 2.3.4.7应对纯水输送/回路系统清洗、消毒效果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为修订清洗、消毒周期提供依据; 2.3.4.8应每月对纯化水系统各处理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监控和评价,以评价水处理系统运行能力; 2.3.4.9一年内应汇总纯水系统所有偏差进行分析,对系统可靠性评估。 2.3.5纯化水系统的再验证: 2.3.5.1纯化水系统的关键设备或使用点的改动,必须进行再验证。 2.3.5.2纯化水正常运行后,纯水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若较长时间停用,在正式生产前的三个周期内开启纯化水系统并做三个周期的再验证。 2.3.5.3纯化水贮罐及输送管道的清洁消毒方法应定期进行再验证。 2.3.5.4纯化水系统中任何操作程序的变更,经评价有可能影响到已验证的状态,必须进行再验证。 2.4压缩空气系统验证 2.4.1安装确认: 2.4.1.1压缩空气系统验证、监控测试仪器的校准: ---用于压缩空气系统的验证、监控等的测量仪器在安装前和验证后必须进行校准,以证实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测试及监控仪表有测量温度的温度表,测量压力的压力表、测量尘埃粒子的尘埃粒子计数器、压缩机上的运行参数控制仪表等。 2.4.1.2设备、管道的安装检查: ---对照设计图纸及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查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及GMP规范要求。 ---检查的项目有:外界空气过滤系统及过滤器的配置、压缩机、除湿装置、除水装置、去杂装置、加热装置、后道过滤器的配置、终端过滤器及管道连接、电气等公用介质的连接。 ---进行压力实验,确认泄漏率符合标准; ---收集各设备、过滤器、管道等证明材料,包括关键部位的材质报告、过滤器的完好性报告、操作手册和SOP。 2.4.2运行确认 2.4.2.1根据草拟的标准操作规程对设备的每一部分及整体进行足够的空载试验,证明该机是否能在要求范围内准确运行并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 2.4.2.2运行测试项目有压缩机的压力、排温、电流、电压等。 2.4.3压缩空气系统的日常监控与再验证: 2.4.3.1系统验证合格,投入正常使用后,应进行监控。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都不得影响已验证的状态。 2.4.3.2系统日常应监控高效过滤器压差数据及初中、高效过滤器清洗或更换频率、空压机运行控制,并定期监测终端过滤器的出口处尘埃粒子情况。 2.4.3.3应根据系统日常监控的数据,评价系统的操作规程、过滤器更换频率、空压机运行等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再验证。 2.4.3.4压缩空气系统在无任何变更的情况下,应定期进行再验证。 3、设备验证 3.1用户需求标准 3.1.1用户需求标准是由使用部门或技术部门对一台设备或项目所提出的要求的描述,其目的是达到符合GMP规范、安全及环保要求,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生产工艺或产品要求。 3.1.2用户需求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3.1.2.1介绍总体要求; 3.1.2.2预购买设备、系统的技术指标、型号、及设计规范要求; 3.1.2.3全面、详细描述设备的技术参数的具体范围及精度要求; 3.1.2.4特殊要求,如安全报警装置、防爆及捕尘装置、备品备件清单等; 3.1.2.5设备材质及结构要求; 3.1.2.6物理要求,包括有效空间、位置、及所处的环境等; 3.1.2.7合同制约。 3.1.2.9文件要求,如要求供户提供IQ/OQ/PQ及计算机化工控制系统验证文件等。 3.1.3用户需求标准提出后,应由验证委员会进行审核和批准,设备的DQ、IQ、OQ、PQ按此进行。 3.2预确认 3.2.1预确认就是设备、系统购买前审核设备、系统设计文件(包括图纸)是否符合预定的设计标准、用户需求标准和GMP要求。 3.2.2预确认包括以下项目: 3.2.2.1供应商的选择: ---供应商的运营情况是否能保证及时供货。 ---对安装使用及将来维修保养能提供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能力。 ---此类设备的生产经验,包括用户范围、生产年限、数量、GMP知识熟悉的程度。 ---能否在供应商所在地进行现场测试---FAT。 3.2.2.2文件要求: ---设计图纸、设备制造图、线路图、管线立体图。 ---工厂的测试和检查文件。 ---材料清单、部件清单、仪器仪表清单、材料验收报告。 ---设备的零件、计量仪表的通用性和标准化程度。 ---建议的备品备件清单。 ---推荐的润滑剂清单。 ---推荐的运行、清洗、维护、保养程序并包括特殊要求如安全保护措施要求等。 ---购货合同。 3.2.2.3材料确认审查要求: ---接到供应商材料后,应要求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等对材料进行审查,以确认是否符合预定的设计标准、用户需求标准和GMP要求,必要时,安排在供应商所在地进行现场测试。 ---检查设备、系统能否保证产品质量。 ---功能上是否考虑净化和清洗功能。 ---操作上是否便于操作、维护和保养。 ---是否运用了先进机、电、仪一体化和激光、红外线等技术。 ---是否具有在线监测功能。 ---是否具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措施。 ---公用接口是否满足现有设施和条件要求。 ---设备的容量、速度等性能参数是否和生产工艺相适应。 3.3安装确认 3.3.1安装确认是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核查,对设备、备品备件检查及验收,以及设备的安装检查,以确认是否符合GMP、厂商的标准及企业特定技术要求的一系列活动。 3.3.2技术资料的检查归档: 是指资料档案化管理工作。由有关人员检查审核供应商提供的图纸、设备清单、各类证书、说明书或操作手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在安装确认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差错或不完善,应及时向供应商索取。 3.3.3备品备件验收: 由备件验收人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检查实物,将实物验收入库。入库备件应按设备管理要求,做好台帐。 3.3.4安装的检查及验收: 由专人根据工艺流程、安装图检查设备实际安装情况,并做好安装检查记录,安装结果应符合安装设计要求。 3.3.5安装确认的评价和批准: 设备安装确认结束后,应有专人作出评价,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4运行确认 3.4.1运行确认系指通过按草拟的标准操作规程(SOP)进行单机或系统运行试验。运行确认是证明设备或系统各项技术参数能否达到设定要求的一系列活动。 3.4.2计量器具的校准: 设备安装确认合格后,应检查设备上的仪器仪表是否检定/校准,并有相应的标志。 3.4.3功能测试: 按照确定的标准以及设备技术资料说明书所列标准,检查设备的每项功能及安全性,如内部锁定、紧急制动键、表面防滑、有碍健康的工作条件及噪音,确证其符合标准。 3.4.4操作规程培训: 设备运行确认中应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清洗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对设备的操作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4.5运行确认的评价和批准:设备运行确认结束后,应有专人作出评价,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5性能确认 3.5.1性能确认是为了证明设备、系统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和GMP有关规范要求而进行的系统性检查和试验。 3.5.2模拟生产: 应根据产品的特点设计工艺运行条件,可用空白物料或产品进行测试。在负载运行中考察设备运行的可靠性、运行参数的稳定性,并通过产品进行测试的结果确证设备是否符合生产工艺要求。 3.5.3为了证实运行结果具有重现性,模拟生产至少三批。 3.5.4性能确认的评价和批准:设备性能确认结束后,应有专人作出评价,并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3.6再验证: 3.6.1设备经过大修或更换,则必须进行再验证。 3.6.2关键设备在无变更的情况下,也应定期进行再验证。 3.6.3相关SOP有重要修改; 3.6.4趋势分析中发现有系统性偏差; 4、检验方法验证 4.1大型精密仪器(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高效液相色谱仪)的确认: 4.1.1 同设备验证一样。 4.2适用性验证: 4.2.1 按照《中国药典》(2010版)附录XIXA的原则要求进行。 4.3 再验证 4.3.1在生产工艺变更、原分析方法进行修订时,则质量标准分析方法也需进行验证。 5、清洁验证 5.1 开发阶段:根据产品性质、设备设施特点、生产工艺等因素拟定清洁方法并制定清洁规程,对清洁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5.2 方案准备阶段: 5.2.1 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详细考察,确定有代表性的,难清洁的部位作为取样点: 5.2.2 计算设备设施的表面积; 5.2.3 根据产品的相关性质选定某种物质作为参照物质,确定清洁后允许的最大残留量为合格标准,验证中通过检验其含量确定清洁的程度,必要时还要考察清洁剂的残留量; 5.2.4 根据验证共同要求制订并批准验证方案 5.2.5 开发验证有关取样方法和检验方法,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5.2.6 在验证开始前需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5.3 方案实施阶段:按照批准的验证方案开展实验获取数据,评价结果,得出结论。如验证的结果表明清洁程序无法确保设备设施清洁达到预定标准,则需查找原因、修改程序并重新验证,直至结果合格。 5.4 监控及再验证阶段:对已验证并投入运行的清洁方法进行监控,对清洁方法的变更实行变更管理,根据监控的结果来看各种生产活动中,所采取的清洁方法能达到的实际效果,以确定再验证的周期并进行再验证。 6、工艺验证 6.1 验证的目的; 6.2 验证的依据; 6.3 工艺描述; 6.4 关键工艺参数; 6.5 验证批号:列表描述验证的产品名称、批号、验证的规模和生产日期; 6.6 验证结果: 6.6.1 验证产品的实际工艺参数与标准列表比较: 6.6.2验证产品的实际批产量和收率与标准列表比较: 6.6.3验证产品的实际产品质量同预定质量标准列表比较。 6.7 偏差:列出验证中的所有偏差,并调查原因,采取措施。 6.8 附加研究; 6.9 培训; 6.10 结论。 六、可接受标准 1、总要求: 1.1验证合格标准的建立,必须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现实性、可验证性、安全性。 1.1.1现实性:验证不能超越客观条件的限制,或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以至无法实施。 1.1.2可验证性:标准是否达到,可以通过检验或者其它手段加以证实。 1.1.3安全性:标准应能保证产品的质量。 1.2在设定验证合格标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2.1凡我国《GMP规范》及药典有明确规定的,验证合格的标准不得低于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1.2.2国内尚无法定标准而世界卫生组织WHO已有明确要求或国际医药界已有公认的,可作本企业设定验证标准的参考依据。 1.2.3从全面品质管理体系的观念出发,来设定验证方案及有关标准。 2、厂房与设施验证可接受标准: 2.1《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2.2 GMP2010 2.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4《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2.5《照明设计标准》 2.6《采暧通风空调设计规范》 2.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2.8药品生产工艺 3、公用系统验证 3.1纯化水系统验证可接受标准: 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材质、管路分配系统及相关服务设施的连接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GMP要求;系统设备的文件资料齐全,水质是否符合中国药典要求。 3.2空气净化系统可接受标准: 系统各设备、风管、风口、调节阀等部件安装及有关的辅助设施(电、气等)已正确连接,并符各取样点的布置图,空气洁净度符合GMP要求。 3.3压缩空气系统合格标准: 3.3.1 安装确认: 3.3.1.1用于系统日常监控、验证的测量仪器仪表应全部校验合格,并有校验记录; 3.3.1.2安装确认所需的文件、记录、证明材料、图纸、设计说明等应齐全,并符合要求,并收集入设备档案; 3.3.1.3设备、管道、过滤器、公用工程(如电源、蒸汽等)安装、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3.3.1.4泄漏率测试应符合标准; 3.3.1.5系统操作、维护保养、及监控SOP已全部完成。 3.3.2运行确认: 3.3.2.1必须符合供应商提供的说明书设计和工艺要求。 3.3.3洁净度确认: 3.3.3.1 洁净度测试应符合标准要求。用于提取车间的压缩空气中,有与中间产品直接接触的:应符合10万级(D级)标准中对尘埃粒子和沉降菌要求。 4、设备验证可接受标准 4.1安装确认: 4.1.1设备技术资料检查必须符合GMP管理规范要求。 4.1.2设备安装必须符合安装设计要求。 4.1.3公用介质与设备连接必须具备匹配性要求。 4.2运行确认: 4.2.1设备仪表必须符合校准合格要求。 4.2.2设备运行必须符合供应商说明书中对设备的描述要求,必要时作极限测试,符合要求。 4.3性能确认: 4.3.1设备在负载并在设定参数运行中,产品测试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具有重现性、稳定性。 5、设备清洗验证可接受标准 严格按照设备清洁规程进行清洗,取样要求进行连续3批次, 每批次按设备清洁后一定时间后进行取样和检测,经过清洁过程清洁后,设备上的残留物(可见的和不可见的)和微生物限度检测达到了规定的清洁限度要求。 6、生产工艺验证可接受标准 进行连续3批次的生产,控制的关键生产工艺参数应和工艺规程要求相一致;验证批的产量和收率应符合生产工艺规程要求且具有一致性和重现性。 7、检验方法验证可接受标准 严格按照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符合药典的要求且具有一致性和重现性。 七、验证步骤 1. 验证项目的立项:验证项目由各有关部门如生产、品质验证小组提出,报验证委员会审核批准,并制定验证计划。 2. 验证步骤 2.1制订验证方案:根据验证计划,验证方案由验证小组人员草拟,主要内容有验证目的、要求、可接受标准、实施所需条件、测试方法等。验证方案经验证小组审核通过,并经验证委员会审核,由验证委员会主任签署批准。 2.2组织实施:验证方案批准后,由验证小组组织力量实施。验证小组负责收集数据和整理数据,作综合性分析,起草阶段性和最终结论文件,上报验证委员会审批。 2.3验证报告及审批:验证小组成员分别按各自分工写出验证报告草案,由验证小组汇总,并与验证总负责人分析研究后,再由组长写出正式验证报告,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验证委员会主任签署批准。 2.4发放验证证书:验证报告审批通过后,由验证委员会主任批准出具验证合格证书。
) L! i4 r( I$ s/ e八、验证计划
$ Q# L( H% |( {, G& X3 s2 k 验证项目(简称) | | | | | | | | | | | | | | 重点验证洁净室尘埃粒子、沉降菌、换气次数、压差、照度、温湿度、高效过滤器泄漏的检测 | | | | | 重点验证洁净室尘埃粒子、沉降菌、换气次数、压差、照度、温湿度、高效过滤器泄漏的检测 | | | | | 重点为纯化水系统的安装、运行、性能确认、纯化水的质量检测 | | | | | | | | | | 重点验证安装、运行确认及设备的供气压力是否达到要求 | | | | | 可行性研究、工程计划、需求定义、系统设计、系统测试、系统验收及确认、使用和维护、系统引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在线清洗验证、地漏及洁净区的清洁消毒、甲醛消毒验证 | TS-VD-037 -00 ~~ ~~ TS-VD-0** -00 | | | | | | | | 对该生产工艺进行确认、重点验证各关键工序:提取、浓缩、干燥等 | 0 M# e7 ^- E- W7 ?#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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