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39|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机构与人员] [分享] 既然选择做质量,那就放弃抱怨和扯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xiaoxiao 发表于 2015-3-28 22:45: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分享] 既然选择做质量,那就放弃抱怨和扯皮2015-03-26[url=]洛施德GMP咨询[/url]
/ p# e0 Y) E& P8 Y( @7 H/ w0 C  j3 V! A/ \* a3 `/ r

; b, x# D6 q( v  Q

很多做质量的朋友都在抱怨一个问题,为什么质量一出问题首先找到就是质量部门,事实上很多问题并不出在质量部门。面对这个问题,只能说,没有办法,谁让部门前面多了质量二字。质量部门就是质量的象征,做质量的人就应该学会合作、放弃抱怨、放弃扯皮。


1 [  m; H/ S8 q( |" G( j2 A5 k) I% W

放弃抱怨
7 K& a/ K# Q, F% S: ~+ W

6 z2 m$ x& e1 U/ @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l: g; X2 \3 x7 |3 z7 m2 a6 D

做任何事情,埋怨都不会起到任何正面效果,做质量更是如此。老板不会听到埋怨,出了质量问题就去找生产部门,所以,做质量工作,第一步就是立马放弃埋怨,从自身做起。
; o' C: U$ Z% E# g0 s; G


' I: D+ ]: x  T

放弃扯皮

5 @$ e; y$ Q8 t! @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b% {8 U, Q' D' q

质量最忌讳的就是扯皮,扯皮的结果就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那么作为质量人的第一素质就是留下证据,什么证据?很多,比如你是如何把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确定了主要的责任部门,然后让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的证据,如果没有到时候你就根本没有办法跟人家交涉,只能扯皮!如果有了证据领导查问的时候开会的时候你可以借此机会借力推动,达到四两拨千斤的目的,逐步地合作表面上会有改善地,当然这种方法需要一定的周期和逐步升华的过程。
3 y( J' s6 @  K" z/ \3 ]

% E* P" X; b8 [& Y! j  L) C

学会合作


1 i) S. E6 s4 o. f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 w9 d! T- I! U$ v$ V

做质量管理的人需要很好的合作态度,不要一开始就强势逼人命令的口气,毕竟你的工作是得到别人的支持和配合。诚恳的合作态度十分必要,让人家理解你的目的,这个社会就是合作的进步,企业又何尝不是呢?
9 q8 v, d  I5 k1 }  A% {! K

3 X9 i6 ]- z6 [. _* x0 A

以上就是对做质量的朋友的三点建议,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却是句句箴言。

) L  ^5 N3 H4 w' ~( m

( M8 c4 M; ?$ D0 g2 I+ o
8 d+ Q- u: ]* J- i; R2 V

, I+ s& T5 }* I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静悄悄 发表于 2015-3-29 08:54:23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辛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glitterring 发表于 2015-3-30 08:13:09 |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受益匪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yuesalingxue 发表于 2015-3-30 08:51:40 | 只看该作者
说的挺对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淡定 发表于 2015-3-30 09:37:19 | 只看该作者
要带着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去查根问源,质量部门还是企业与药监部门的纽带,其重要性可见一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千纸鹤 发表于 2015-3-30 15:43:04 | 只看该作者
自身技术过硬,否则无法提出指导,无法以理服人。还要修身养性,以德报怨。质量工作人的难度,也可说是难于上青天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薛定谔方程 发表于 2015-3-31 21:34:39 | 只看该作者
道理是这样子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5-1-10 08:18 PM , Processed in 0.098939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