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EP和COS都是欧洲药典适用性**的缩写吗?一旦原料药厂家拿到CEP**,是否代表了上市授权,该**可否作为药品自由销售的证明书?
A:欧洲药典适用性**英文名为:Certificate of Suitability to Monograph of European Pharmacopoeia,它可以简写成COS或者CEP。
从原则上来说,当一个原料药厂家获得COS**,可以说它就已经获得了进入欧洲市场的“准入证”,该原料药在欧洲范围内的销售活动的确是被允许的;但事实上,药品最终是以制剂形式应用于人体的,其上市前制剂商要按相关法定药管机构递交申请资料,经该法定机构批准后才能上市。而且只有当使用该原料药的制剂上市申请被批准之后,制剂商才会大量购买该原料药,原料药的自由销售环节才全部被打通,才是获得了真正意思上的自由销售。所以,原料药的销售与其欧洲制剂商客户的上市申请密不可分,在此,建议原料药厂家在准备COS认证的同时,一定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联络,争取时间。
值得提出的是,在制剂的上市申请资料中,原料药部分资料只是作为其中的一部分的而提交的。对于获得COS**的原料药,制剂商在药品上市申请资料中的原料药部分可以由COS**来替代,这对于原料药厂家来说,无论在成本还是技术保密方面,都是很有利、有竞争力的。
Q:EDMF与FDA的DMF能否互认?如不能,以后有无可能?
南美、中东、东南亚等国家是否认同EDMF,即,编写了EDMF可不可以不作该地区的DMF?
A:欧洲药品上市申请之一即为通过原料药厂家提供EDMF(European Drug Master File,欧洲药物主文件);而原料药进行美国FDA认证的第一步就是该原料药已经向FDA递交DMF文件并获得DMF登记号。二者都是用来证明原料药质量的文件,但是适用不同的地区。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和格式在全球的不统一一直是医药企业和药管部门关注的重大问题,这也就是ICH出现的原因,即便ICH成立以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指导原则和采纳了统一格式(CTD),但目前为止,实际上每个地区的申报资料要求并不完全相同,也没有达到绝对的互认。所以,即便是做了EDMF,在其它国家和地区进行药品上市注册时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法规要求提交资料,但对于已经做过EDMF文件的原料药厂家,再做其它地区的药品注册显然要简单的多。
Q:COS**的被授权方除可以用其进行制剂产品的上市许可/变更的申请时,是否有权查阅COS的申请文件?
A:与EDMF比较,COS**的优点之一就是它的保密性要好的多,EDMF文件之中的公开部分要由原料药厂家交给制剂商,这样就会或多或少的给原料药厂家的技术机密带来隐患;而COS则是由原料药厂家直接将整个技术文件提交给欧洲药管当局EDQM,这样,就充分保证了原料药厂家的知识产权。
Q:COS认证申请可否由欧洲外原料药生产商直接向EDQM提交?
通过COS认证后是否对生产厂家的工艺变更有强制性报告要求?
A:可以。
COS**有效期为5年,在这期间,出现任何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变化的时候,必须及时向EDQM报告,并递交更新文件以便EDQM重新评估。即使是在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也要向EDQM进行声明以便更新COS**。
Q:EP5将于2005年1月1日生效,我们已买到新的药典,能否在2005年1月1日前就执行新的标准?
我们有一个产品已拿到了COS的注册号,现在正在准备一些回复性文件。2005年1月1日EP5即将生效,我们的品种对应的专论没有发生变化,我们的申请文件是否需要更新修订,来证明符合EP5?
A:EP5生效日期为2005年1月1日,该日期之后采纳EP5标准这一点是强制的,同时推荐提前应用该标准。
对于在申请期间欧洲药典换版的情况,如果药典中该专论未发生变化,建议在发补文件中涉及质量标准的部分重新更新为最新版本的药典(如从Ph. Eur. 4→Ph. Eur. 5)。
Q:我公司于两年前递交的COS申请文件,是非CTD格式的,现在还未拿到COS**。请问,我们需要何时再提交CTD格式的文件?
A:从2003年7月1日起,COS申请文件和获得**5年后的例行更新文件要求应用CTD格式,即使是对于其它的申请形式(如重大变化和小变化),也是推荐尽可能应用CTD格式的。
Q:EMEA和EDQM之间的关系?
A:欧洲药品评价局EMEA(European Agency for the Evaluation of Medicinal Products)是欧洲官方药管机构之一,它有很多职能,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负责药品(制剂)上市核准程序;而欧洲药品质量理事会EDQM(European Directorate for the Quality of Medicines)作为另一重要欧洲官方药管机构,它有很多职能,如:建立药品的质量标准以供欧洲药典委员会使用,制备标准品CRS,执行COS程序最终颁发COS**等等。二者都是欧洲官方药管机构,它们有着密切的合作伙伴关系。
Q:对于Reference standards的有效期,我们目前的方式是每两周上网查询一次,有可能在这期间标准品已过期,有没有更好的途径来控制有效期或更及时的得到此批失效的信息?
A:目前EDQM对此问题的回答仍是:买的CRS够短期内使用即可,EDQM对这些标准品定期进行监测,所以购买的标准品并未给出其有效期。CRS/BRP目录的“信息”栏表示该批标准品不再作为CRS/BRP使用的官方截止日期。
所以,目前来说,最好的方法就是密切关注EDQM网站上相关信息。
Q:对于蛋白质类物质,若在生产(纯化)过程中使用了丙酮或乙醇等有机溶剂,若最终制剂中只含有几十微克蛋白,是否还需要做溶剂残留测定?
A:根据ICH要求,要对药品生产过程中用到的所有有机溶剂进行检测。
因此,不管是哪类药品,该原料药最终用于制剂中的比例为多少,都要对该原料药生产过程中所用到的所有有机溶剂(尤其是靠后步骤所用到的溶剂)进行检查。
Q:在COS申请中,书写杂质概况时,对多步合成,是否需对中间各步合成可能产生的杂质进行推测?
A:是的。要从该工艺的原理出发,对所有可能出现的杂质进行全面的分析。对于COS申请来说,杂质部分是关注的焦点,一定要科学的全面的分析!
Q:现场检查的抽查是指对提出认证申请的企业进行抽查,还是对某一申请企业的质量体系的一部分进行抽查?
A:是对于提出COS认证申请的企业进行抽查。与美国FDA认证之“DMF文件是现场检查的基础”不同,欧洲COS认证“现场检查是COS申请文件的补充”。目前为止,欧洲COS申请还采取抽查方式。
Q:如果在专论中要求对原料药进行HPLC的含量测定,而EDQM无标注含量的该标准品,可否使用USP或JP的标注了含量的标准品?
A:不可以!
" _/ u7 ]7 s |# mCOS是欧洲药典适用性**,其申请是要符合欧洲药典相应专论的,而该专论中“含量”检测项目指定的标准品应为欧洲药典标准品,而非USP或者JP标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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