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87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局] 药品检验机构推荐为香港中成药注册检测服务机构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xiaoxiao 发表于 2016-10-21 22:23: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size=+0]总局办公厅关于将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推荐为香港中成药注册检测服务机构的通知
食药监办外函〔2016〕739号
2016年10月21日 发布
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配合香港实施中成药注册制度,自2002年至2009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推荐了包括中检院、北京市药检所、上海市药检所等17家内地药品检验机构,作为香港中成药注册申请的检测服务机构。港方多次表达希望总局再为其推荐10家内地药品检验机构承担香港中成药注册申请的检测服务,以进一步推动内地与香港在药品注册方面的合作。总局经综合评估内地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检测能力后,决定将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作为向港方推荐的药品检验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自通知之日起,河北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可以承接香港中成药的注册检验申请。
  请你单位将负责此项业务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于10月25日前报总局港澳台办公室。
  联系人:吴竞争、王家威
  联系电话:010-88330833、88330803、88331490(传真)
  附件:1.新增10家内地药品检验机构名单
     2.新增药品检验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附件1:新增10家内地药品检验机构名单.docx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附件2:新增药品检验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docx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5-2-18 01:03 PM , Processed in 0.095208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