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4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省局]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年8月7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静悄悄 发表于 2015-8-18 08:5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市场监督管理局、本市各药品生产企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05号,具体内容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的有关事宜明确了要求,新版药典将于2015年12月1日执行。现就本市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应认真学习公告要求,对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我局药品化妆品注册处。

  2、新版药典施行后需要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进行修改的品种,如仅涉及[执行标准]项内容修改的,各药品生产企业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修改,不需再提出备案补充申请;其他变更根据公告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

  3、请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zxxxgk/yp/u1ai46778.html  2015年8月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xuhongxia 发表于 2015-8-18 13:22:16 | 只看该作者
多谢楼主的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11-29 03:06 PM , Processed in 0.094789 second(s), 22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