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3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临床] 临床研究机构与院外CRC:新管理内容有哪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xiaoxiao 发表于 2016-2-28 18:2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临床研究机构与院外CRC:新管理内容有哪些?9 ?% c- c% T! t: D8 ]9 d  h: F. B' B
  来源:医药经济报  作者:李宾
# t2 X6 f7 e5 Y: S- d4 K  毋庸置疑,院外CRC(Clinical Research Coordinator,临床研究协调员)的出现让中国临床研究的质量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在没有CRC之前,CRA到医院做监查时,往往发现病例报告表(CRF)没有填全,研究者的文件没有准备,CRA根本无法做监查。有时CRA甚至不得不去帮研究者做一些不该CRA做的工作。一些CRA自嘲自己是CRB,因为自己的工作似乎是介于CRA和CRC之间。
5 H0 \  O8 c+ F7 S0 G  虽然院外CRC的工作非常重要,但这个角色并不一定得到临床研究机构的认可。出现这个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派驻院外CRC的SMO公司(Si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临床试验现场管理组织)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由于成立SMO并不需要特殊的资质,一些SMO公司对GCP的理解欠佳。在大约20年前中国刚开展临床研究时,临床研究机构实际上是被一些国际性CRO公司和跨国企业的医学部培训出来的。这些年来,临床研究机构的专业水平在稳步提高,但SMO或CRO的门槛却还是那么低。2 Q+ y5 \2 q0 x
  9 h3 C% m* u0 w+ B
临床研究机构的选择权  R9 ?7 C: |* Q! b
& d, |& D& d2 e3 P7 B/ C! m8 \
  经常有人会问:“现在一些临床研究机构不认可同一家公司派驻的CRA和CRC,这种要求有道理吗?这是根据GCP的哪一点?”作为临床研究的指导性文件,ICH GCP不会对这样的细节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我们仔细查看文件,就可以发现这一点的确就是ICH GCP的要求。
, D" h$ M2 I8 C) y  请看ICH E6的4.2.3:为保证临床研究顺利而安全地进行,研究者须保证有一定数量合格的研究人员和符合要求的设施。这就是说,保证参与试验的研究人员的合格性,是研究者的责任。
# e+ V  X9 i9 E! k& ?  在中国,临床研究是以科室为单位的,临床研究机构负责临床研究的管理工作,所以,研究者和CRC的合格性是由临床研究机构负责保证的。% y% p8 E9 X$ ]! Q  R1 r* E0 q
  因此,临床研究机构想用什么样的CRC,想用谁的CRC,是临床研究机构的责任和权力,其他各方无权干涉。临床研究机构如果不认可某个公司提供的院外CRC,当然就可以不用。% x8 W2 C" n) B0 H& V- E% W  Y
  现在国内有一些SMO公司,他们不通过临床研究机构,直接派驻院外CRC到科室协助研究者的工作,这样做是不恰当的。中国的医院管理系统同国外不一样。国外的临床研究是以研究者为单位,研究者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但中国的临床研究机构需要承担临床研究质量方面的责任,医院承担法律责任。所以,SMO公司往医院科室派驻CRC,除需要主要研究者的授权外,还必须经过临床研究机构的批准。实际上,在中国的一些医院,连主要研究者都是临床研究机构批准的。9 L$ e1 _6 y! L+ }* X
  
2 s3 j4 y0 y) r/ x两种SMO模式
+ i- a! B& q# E

" A: j7 c: Q, l) B; c* q  SMO公司的模式在不同的国家是不一样的。# \! P9 c* U/ C  ?% c/ K8 T1 W; t
  在美国,由于各个研究者在临床研究管理上已经非常成熟,一般都有自己的成熟的CRC,所以,在北美很少有SMO公司存在。即使有类似具有SMO功能的公司,也不认为自己是SMO。
% p/ f. D8 U4 e9 [. I  SMO在亚太地区比较流行。例如,当年新加坡鹰阁医院就成立了一个SMO。这个SMO最初只是给自己所在的医院的研究者派驻CRC,国内临床研究机构也是这样做的。后来业务扩大了,才开始向同一集团下的兄弟医院派驻CRC,然后再向其他医院派驻CRC。这些CRC是得到了研究者授权的,并且其合格性由研究者承担责任。日本和台湾的SMO也相似。北美的SMO最初有整合不同医院资源等功能,但是在亚太地区SMO实际上已经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只有派驻CRC的功能而已,类似一个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在亚太区,同一公司同时拥有CRA和CRC是很常见的。
& ^6 P) V2 ~/ v( G# _. w4 y5 N: Z# |  
# I, [: f1 D2 W" j; N院外CRC新管理内容$ K/ p& ^. i8 T+ B) [4 x# X
. I* k; l% d( ]0 H. |& c
  “722”以来,中国对临床研究的质量要求到达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核查公告中,明确指出了临床研究机构应该承担的责任。现在很多临床研究机构已经建立了自己的CRC队伍,同时制定了对院外CRC聘任和管理的SOP。总的来讲,对院外CRC的管理主要涵盖以下方面的内容:; y9 j  a$ k5 V' X( q; F/ ~
  1.SMO的考核:临床研究机构首先要对SMO进行考核。由于SMO公司的成立并不需要特殊的资质,所以不同的临床研究机构可能有不同的考核标准,但总的来讲,会对SMO公司的SOP、项目经验等进行检查。一些临床研究机构不认可同一公司提供的CRA和CRC,也是一些临床研究机构考核SMO的一个部分。& v) t) m& [* Y3 L* |' ~7 n
  2.CRC合格性的考核:这包括CRC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培训记录、项目经验等。CRC在临床研究机构登记备案,也是CRC合格性的一个方面。
1 N$ b( }/ D1 Z: R6 k$ v  3.CRC工作内容的规定:不同的临床研究机构对CRC工作内容的规定不全相同。关键的争议是在CRC是否能填写CRF表的问题。在原始记录完整的情况下,CRF表仅仅是一个数据录入的工具,一般来讲,在得到研究者授权的前提下,允许CRC填写CRF表。但是,如果有的临床研究机构不允许院外CRC填写CRF表,那就不能这样做。
3 x! Q9 O# }) C. r" l2 Z; x  4.CRC的培训:在CRC参与临床研究项目之后,还需要完成临床研究机构根据自己的SOP或者对院内CRC的要求,对CRC进行继续培训。CRC必须完成相关培训,才能继续在该机构管辖的科室工作。临床研究机构也承担对院外CRC培训和考核的责任。; T8 f3 ]1 v$ b( l, T9 X
  5.院外CRC工作量的考量:对院外CRC的工作量进行考量,避免出现院外CRC工作量过大,或者与规定工作量不符的情况。
$ Y* A4 a! C* |8 j+ j. t" P  6.院外CRC工作质量的考量:对CRC工作质量的考量,平时可以参照CRA的监查发现,也可以进行集中的稽查。( b" r0 ]% F: }/ B& c% D
  总之,院外CRC在临床研究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院外CRC应该服从临床研究机构的管理。6 q) M* {! L5 b4 q# 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11-25 11:01 PM , Processed in 0.082468 second(s), 18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