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群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6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总局办公厅关于阴茎增大增粗拉伸器具产品分类界定事项的复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xiaoxiao 发表于 2016-7-4 21:28: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size=+0]总局办公厅关于阴茎增大增粗拉伸器具产品分类界定事项的复函
食药监办械管函〔2016〕480号
2016年07月01日 发布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阴茎增大增粗拉伸器具产品分类界定的请示》(冀食药监〔2016〕2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你局请示所述产品的作用原理为“阴茎主体内勃起肌和阴茎海绵体可以通过锻炼来达到增大长充,增加粗壮度和增强硬度的目的。伴随着新细胞的生长,阴茎体就会增生变粗,同时还能矫正阴茎体的曲度。通过训练阴茎内的肌肉细胞壁得以增厚,阴茎内部血液循环系统得以提升,使得阴茎达到增大的目的。”
  根据该产品预期用途和工作原理,同意你局的意见,按照《关于胶原蛋折软骨载体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国食药监〔2008〕251号)中“阴茎增大器”的分类,该产品按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6月30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845/157581.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药群论坛 ( 蜀ICP备15007902号 )

GMT+8, 2024-9-27 10:16 PM , Processed in 0.083893 second(s), 19 queries .

本论坛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论坛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X3.2

© 2011-2014 免责声明:药群网所有内容仅代表发表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论坛立场。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