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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快讯] 2015年10月23日医药全资讯 每天三分钟,知晓医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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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xiao 发表于 2015-10-23 21:46: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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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0月23日医药全资讯 每天三分钟,知晓医药事
【新药信息】
1、吉列德公布一日一次HIV药物Genvoya(埃替格韦+Cobicistat+恩曲他滨+替诺福韦艾拉酚胺,E/C/F/TAF2III期临床试验(NCT01780506NCT01797445)结果,用药96周与Stribild(埃替格韦+Cobicistat+恩曲他滨+替诺福韦二吡呋酯,E/C/F/TDF)相比呈非劣,且肾脏和骨安全性指标更优。该药PDUFA日期2015115日,CHMP今年9月也建议欧盟委员会批准该药。 http://t.cn/RUz4jwY
2Exelixis提交卡博替尼二线治疗晚期肾细胞癌滚动NDA,预计2015年年底完成提交。FDA 20158月授予该疗法突破性疗法认定,此前卡博替尼已在美欧获批治疗甲状腺癌。 http://t.cn/RLhBUrf
3FDA批准Onivyde(注射用伊立替康脂质体,MM-398)联合氟尿嘧啶和亚叶酸钙二线治疗晚期或转移性胰腺癌,该疗法在美PDUFA日期为20151024日。Onivyde美国权利归Merrimack Pharmaceuticals,台湾权利归PharmaEngine,同一天台湾FDA也批准了该疗法。 http://t.cn/RUzbjGu
4、欧盟委员会授予AGTC AAV-CNGA3基因疗法治疗色盲孤儿药资格。AGTC AAV-CNGB3基因疗法此前已获FDAEMA孤儿药资格。 http://t.cn/RUz4YZ8
5、礼来与AZ开展多项合作,进行IO联用治疗,包括durvalumabPD-L1)与礼来的galunisertibTGF-beta激酶抑制剂)、CXCR4多肽拮抗剂,CSF-1R单抗;CSF-1R单抗与tremelimumabCTLA-4);礼来的abemaciclibCDK4/6)与AZFaslodex(SERD)ramucirumabVEGFR)与 necitumumabEGFR)单抗与AZ AZD9291。(via@秋枫暮霞惋青曲) http://t.cn/RUzbH8v
6Ocular DEXTENZA(地塞米松泪点塞)治疗变应性结膜炎III期临床试验(NCT02445326)达缓解眼痒主要终点,但未达缓解结膜发红主要终点。其中缓解结膜发红主要终点并非FDA所要求,大多上市的变应性结膜炎药物也只做了缓解眼痒主要终点。 http://t.cn/RUzGfUs
7、丰原药业5000万元购买治疗肺癌新药
丰原药业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中科大中科院天然免疫与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IL-12研发团队研制的“人重组白介素-12药物”(简称rhIL-12药物)技术转让事宜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
   丰原药业1022日晚公告称,公司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就中科大中科院天然免疫与慢性疾病重点实验室IL-12研发团队研制的“人重组白介素-12药物”(简称rhIL-12药物)技术转让事宜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
合同约定,中科大负责按国家最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最新相关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要求,按时完成“rhIL-12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受理”所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并以此节点作为技术成果转让给公司。
本次技术转让费总额为5000万元,以药物技术转让中常规实行的里程碑付款方式,公司按研究进程分7期付款。
公司表示,本次受让的rhIL-12药物主要用于肺癌的治疗,考虑适应症、治疗费用及可代替药品等因素,预计市场规模可观。
此外,研究表明rhIL-12药物是广谱的细胞免疫增强剂,不仅对肺癌有效,对其他恶性肿瘤及病毒性疾病等都有显著的疗效,其市场发展前景广阔。
8、我国首个针对超级细菌的疫苗获CFDA批准进入临床研究
近日,由第三军医大学与地方科技公司联研的我国首个超级细菌疫苗——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Ⅰ、Ⅱ、Ⅲ期临床研究,标志着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Ⅰ、Ⅱ、Ⅲ期临床研究
近日,由第三军医大学与地方科技公司联研的我国首个超级细菌疫苗——重组金黄色葡萄球菌疫苗,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Ⅰ、Ⅱ、Ⅲ期临床研究,标志着该研究已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超级细菌”泛指临床上出现的多种耐药菌,它对许多抗生素具有抵抗能力。而在我国,13亿人所使用的抗生素总量为全世界60亿人所用抗生素的一半。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指出:如果“超级细菌”得不到有效遏制,由此造成的死亡人数全球每年可能增加1000万人。
金黄色葡萄球菌(金葡菌)是军队战创伤、烧伤、社区和医院感染率最高的“超级细菌”之一。从2008年起,邹全明牵头,曾浩、童文德、郭刚、吴超、章金勇、顾江、刘开云、张卫军等30余名专家参加的团队,启动了对金葡菌疫苗的研发。历时8年,与地方科技公司通力合作,掌握了最新疫苗研发“神器”——反向疫苗学技术,短时间内完成了高难度的、浩瀚的原创金葡菌疫苗临床前研究,从数千个候选组分中研究筛选出疫苗的“有效组分”,所使用的大小实验动物数累计达1.6万余只。为了考察与研究本疫苗的安全性,在开展临床试验之前,邹全明与团队骨干成员带头注射了第一批金葡菌疫苗。
据邹全明教授介绍,该金葡菌疫苗含有针对5个靶点的保护性免疫组分,可以在阻断细菌重要代谢途径、抑制粘附定植、控制毒素扩散、打破免疫逃逸等方面发挥确切作用。“大量重复的动物免疫攻毒保护实验结果证明,本疫苗保护率大于85%,可有效抵御金葡菌的感染侵袭,为人体临床试验奠定了扎实的科学基础。”
【行业信息】
CFDA审核查验中心对常见问题的处理意见
问:关于药品、保健食品的真实性、合法性问题如何证实?
答:我中心主要职责之一为“对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GMP认证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AP认证的企业(单位)GCP认定的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对药品研究机构组织实施GLP现场检查等相关工作”(参见中心职责)。我中心的认证对象是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研究机构。有关药品、保健食品真实性、合法性问题,请咨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直属单位或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网站www.sfda.gov.cn查询。
问:老师好!我公司新地址(公司生产许可证上已经有这个生产地址)增加中药前处理及提取,提供的资料是按照增加生产范围来报,还是增加生产地址和增加生产范围的要求来提供资料?
答:你好,该问题不属于认证范畴事宜,请向负责许可证审批的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
问:我想咨询下口服液与干口服混悬剂灌、分装在一个房间共用一个洗瓶和隧道灭菌设备是否可以?当然是如生产口服液就不生产干混悬剂,就只生产一个品种间歇接段生产。
答:你好,是否可以共用设备不能简单绝对的答复你“可以”或“不可以”,请你公司根据共线产品剂型的要求、产品的分类属性及清洁验证情况综合考虑,以确定你公司的口服液与干口服混悬剂产品能否共线。
问:贵中心GAP认证工作是否正常进行,现在可以申报吗?
答:你好,关于中药材GAP检查,目前我中心仍按规定对总局受理的品种组织现场检查。你公司若申请相应的认证检查,请与总局药化监管司生产监督处联系。
问:在无菌药品附录1中第七十五条非最终灭菌产品的过滤除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同一规格和型号的除菌过滤器使用时限应当经过验证,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如何解读?(如果企业非最终灭菌产品过滤器均为按产品专用,采用进口某品牌的过滤器经验证确认使用寿命为20次进行更换,企业对过滤器使用寿命和更换条件进行规定,每天进行一批产品过滤使用,过滤时限不超过6小时,使用前后进气泡点测定,使用后进行清洗灭菌干燥存放,使用寿命为15次。是否符合法规要求。谢谢!采用三级过滤0.45um+0.22um+0.22um方式)
答:你好,看到你的问题感觉是将使用寿命(使用次数)与每次连续过滤时限(小时)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混淆。
无菌药品附录1中第七十五条的要求是“除菌过滤器每次投入使用的连续工作时限应当经过验证,一般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
问: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最终灭菌产品的生产输液企业,如果在器具清洗和消毒液配制的注射用水使用点增加板式换热器,经过板式换热器的注射用水主要用于器具的清洗和消毒液的配制(经过板式换热器的的注射用水不进入系统循环),现针对这种情况,需咨询以下问题:
1.若增加板式换热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吗?若需进行风险评估,应考虑从哪些方面进行评估?
2.若增加板式换热器,是否需要提出URS
3.若增加板式换热器后,需要对新增的进行确认吗?若需进行确认,应考虑哪些指标呢?
4.是否可以根据变更管理的要求,直接进行变更?
期盼您的回复,谢谢!
答:你好,
1、增加板式换热器应当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主要考虑其对注射用水循环系统是否带来污染的风险。注射用水循环系统上一般使用双管板换热器。
2、增加换热器,应当提出URS
3.增加换热器后,应当对水系统进行再确认。系统再确认,参考原确认方案。
4.注射用水循环系统增加换热器除上述工作需要完成外,还需要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控制。
问:化药注射剂年内几乎不生产,经过清洁验证后能否阶段性生产中药注射剂?
答:你好,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化药注射剂与中药注射剂要建立分别独立的生产线,但我们还是提倡直接接触药品的设备管道专用,若共用生产线并采用阶段式生产方式,除进行必要的清洁验证外,请考虑中药注射液的相关成分(包括微量成分)与化药的反应生成物。
问:老师,您好!中成药有提取和制剂两部分,在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时,是否需要提取批量与制剂批量必须保持一致?谢谢回复!
答:你好,中成药注册生产现场检查,对于提取批量与制剂批量控制是严格根据你企业注册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企业提取每批投料量、每批成品批量均应在注册资料中明确规定。
问:老师您好,我公司进行了异地迁建,即将申报注射剂GMP认证。由于还没有获取GMP证书,药品电子监管网不办理入网手续,导致企业内的电子监管设备无法调试,相关文件虽已起草但没有实施。在新车间GMP认证检查时,可否暂不实施电子监管,在线产品也不上市销售。
答:你好,根据你提出的上述问题,在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时检查员会给予考虑,不会因电子监管问题影响你公司的认证。
问:老师,您好!关于在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的无菌原料药生产车间预留的地方,新增一条生产线,如何申请GMP认证的问题,想咨询一下!
公司现有的无菌原料药车间已经通过新版GMP认证,为了扩大产能,在原车间预留的地方,拟新增一条“精制、烘干、包装”生产线(原车间通过新版GMP认证的部分继续使用);因事先已预留地方,空调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水系统全部都是现成的,只需接到位即可;人流、物流跟原车间一致。
上述情况,申请GMP认证的时候,是否仍旧按照新建车间的申报资料要求,报送全套GMP认证申报资料?还是有其他的相关要求!请指教,谢谢!
答: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应该按新增生产线来对待,并按照新车间的申报资料要求,报送全套GMP认证申报资料。因该认证范围属省级药品认证机构实施,故具体问题请你向省局相关部门咨询。
问:按10版药典要求,中成药投料量为切碎、粉碎后的量,即粉碎部分应投药粉量。我们采用几味药材混合粉碎,投料量有两种意见:一是按处方比例投净药材,粉碎后按药粉量看是处方的多少倍,再按这倍数投提取部分药材量。二是将每味药材单独粉碎,验证收率,再按这收率折算回各净药材投料,混合粉碎。不知用哪种更合适?
答:你好,你的问题我们不能说具体的哪个更好,但你们经过验证后,哪种方法均应确保每批需粉碎的每个品种的投料量符合处方要求。现场检查时检查员应根据你们的产品技术标准和具体验证情况予以评判。
问:您好老师,我们公司兼并了吉林省西点药业的小容量注射剂品种,共9个,现在许可证已经通过审核,我们公司正在准备品种的转移再注册工作,转移品种要一个一个的进行现场核查,我们是否可以转移一个品种后进行申请GMP认证。谢谢!
答:你好,我们认证对象是已经具备生产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对品种数量没有具体规定。你公司具备了一个品种后可以申请GMP认证,但应按照未来可能生产的品种情况,做好多品种共用生产线的风险评估提交给现场检查组。
问:老师,您好!我公司欲咨询几个问题:
1、化药口服液可否在中药合剂生产线上进行生产?
2、可否在通过GMP认证的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上生产口服溶液?
3、若问题2的答案是不可以,那么口服液可否使用小容量注射剂的熔封设备?(注:口服液和小容量注射剂均用塑料安瓿瓶包装,且该熔封设备在单独房间放置)
期待您的答复!谢谢!
答:你好,
1、化药口服液与中药合剂在同一生产线上生产,没有“不可以”的明确规定,企业除按要求进行清洁验证外,还应根据具体品种成分的特点做进一步研究,根据研究结果进行风险评估,最终确定是否可以共线。
2、在小容量注射剂生产线上生产口服溶液,虽然药品GMP没有“不可以”的具体规定,但根据风险评估原则,不建议在无菌药品生产线生产非无菌产品。
3、若口服液使用小容量注射剂的熔封设备,虽然直接接触药液的设备、器具没有交叉,但应对不同剂型进入相同区域,是否会对相关区域产生污染或差错进行充分评估。
问:老师您好!我们公司的大容量注射剂(聚丙烯输液瓶)的车间新版GMP认证已201536日公示结束,现已过了快12个月的时间,还没有公布,此类情况应向哪个部门咨询?谢谢老师!
答:您好,药品GMP认证公告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具体请咨询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药品生产监督处,或登录总局网站www.cfda.gov.cn查询。
问:在一般生产区可否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个人用的茶杯和手机是否可以带进去
答:你好,
1、一般控制区可分别设置生产区、办公室和休息室。即使在一般控制区,生产区与办公室、休息室也不得相互干扰。
2、通常个人用的茶杯和手机是不得带如生产区的。如遇特殊需要,经批准可以将手机带入。
问: GMP证书到期,重新申请GMP认证,执行工艺验证,工艺验证的产品是否能够在取得GMP证书后上市销售?
答:你好,该问题情形比较复杂,不同企业有不同的情况,且该问题属于日常监管范畴。故请你向属地省级药监部门生产监督处说明情况,并请他们提出处置意见。
问:我公司由河北省沧州市整体搬迁至山东省济宁市;文号技术转让已交山东省局受理,现在想问问是等技术转让完成后再申请GMP认证,还是同步进行?
答:你好,你公司属于跨省异地改造,需办理技术转让,并进行企业更名和产品注册地址变更,故应办理完上述手续后再申请GMP认证。
问:医用氧附录"第七条企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质量受权人应具有相关专业(如化工、药学、化学、机械和工业工程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年以上医用氧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其中至少一年的医用氧质量管理经验。"
通常新的医用氧生产企业,已经作为工业氧生产企业多年,原有的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具备五年乃至十年的气体行业管理经验,但是缺乏三年以上的“药品或医用氧”生产管理经验。但是这些人员通常也经过GMP法规培训,相应的医用氧管理培训(如到集团内有医用氧资质的企业培训)以及参与企业质量文件体系建立、医用氧相关工艺验证,是否就可以认可这些人具备作为生产管理负责人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资质呢?
答:你好,
人员资质的确认应综合考虑相对人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这需要检查组现场评判,但不应违背医用氧附录第七条的原则要求。
问:有关模拟召回演练,对于首次申办GMP认证的企业,因为尚无产品上市,是否可以撰写模拟召回预案和计划实施日期,待产品正式上市后再实施该方案?
另外,我司是医用液氧的生产企业,集团有专用医用氧槽车车队,集团下属多个有医用氧GMP证书子公司,医用氧专用槽车车队为子公司提供医用氧运输服务,是否集团组织一次模拟召回,可用于集团下各个子公司?
答:你好,
1、因尚无产品上市,企业可以制定好模拟召回预案和计划实施日期,待产品正式上市后再实施方案的确认。
2、根据你公司的情况,集团每年可以统一组织模拟召回,但依据许可证的持有情况,必须保证每一许可证企业拥有能够独立运行的召回系统。
问:老师您好:
我公司准备新建最终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车间,我们有个品种需要浓配,在浓配时加入活性碳(活性碳在调碳间调好后加入浓配间的浓配罐),浓配好后经脱碳过滤通过管道进入稀配间的稀配罐。
我们现在的设计是想把浓配间和稀配间放在C级的一个操作间(叫配制间),配制间有两个配料罐,一个作为浓配罐,一个作为稀配罐(浓配好后通过管道进入稀配罐),调碳间也设计在C级,您看这样可以吗
答:你好,按照GMP要求,合理设计的浓配与稀配应分别在D级区和C级区。你公司若将浓配和稀配均设计在C级区,应进行综合评估,并对各功能间合理设计,避免相互影响和干扰。在C级区同时安置浓配工序和稀配工序,一般情况下也是分室进行,若在同一操作间同时安置浓配罐和稀配罐,必须保证稀配操作全过程无任何暴露,始终在密闭系统内完成工序操作。
问:我公司有中药注射液(最终灭菌)拟认证,工艺为乙醇提取,浓缩回收乙醇,然后酸化、碱化进行收膏,最后一步过滤在D级洁净区进行,提取液送小容量注射液车间浓配、然后稀配灌封,现在浓配间洁净级别为C级,请问提取车间最后一道工序也必须是C级吗?谢谢老师!
答:你好,根据你提供的提取、精制工艺步骤,你公司的中药提取收膏应该可以在D级区进行操作。
问: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添加烟酸铬、三氯化铬等三价铬的保健食品。按照食品添加剂一般要求,应该都有国家标准,但目前这些都只有饲料级国家标准。厂家用的原材料按什么标准使用?如果原材料没有食品级国家标准和食品级企业标准,这类产品属于非法添加吗?这类产品安全性的标准是什么?
答:您好,保健食品的相关事项请咨询国家总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请登录http://www.zybh.gov.cn/查询相关信息。
问:老师您好。
我公司准备按照2010GMP进行老厂房改造,主要涉及固体制剂洁净空调系统改造、功能间调整以及彩钢板和地面修复,目前省局批复的意见是,同意改造;要求改造期间不得生产,改造完毕后再上报;
请问:如果改造完毕后上报,是否是完成验证就可以生产了?还是需要省局认证检查合格后才能生产?谢谢!
答:你好,改造完成按照GMP要求全面自检,企业认为完全符合GMP后,相关品种可以进行3批试生产验证。之后申请GMP认证,只有取得《药品GMP证书》后才可以在该车间正式组织生产。
问:请教:生产可最终灭菌(F0值大于12)的输液产品,灌装机在C级背景下局部A级。作为洁净服,只要在C级灌装间内活动,按照GMP指南,没有要求灭菌(B级以上才会要求),但实际操作者中,肯定会有灌装机临时停机处理的操作,那时操作者会有部分躯体进入到局部A级区内。这样的话,我们的工作服没有要求灭菌可以吗?是否我们有验证数据即可?
答:你好,该区域工作服没有要求必须灭菌,灌装机出现临时停机处理的操作,其操作者的部分躯体可以进入到局部A级送风区内,但要对人员操作进行要求和培训,根据不同情况,对该区域未加塞的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后做出合理的处置。
副作用过大? 阿斯利康痛风新药命悬一线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痛风也成为了一种非常常见的疾病并催生出了一个巨大的药物市场。2013年阿斯利康花费13亿美元收购Ardea生物技术公司以获得一种治疗痛风的新药lesinurad。时隔两年之后,这种药物终于通过了重重考验走到了FDA审批者面前。然而,FDA发布的一份最新文件则可能让这种药物的获批之旅蒙上一层阴云。
        FDA在其下属的专家委员会即将对lesinurad进行审批之际发布了一份文件,文件中充分肯定了这种药物降低尿酸(痛风的主要病因之一)的药效,但是也着重指出了这种药物潜在的肾脏和心血管毒副作用。根据计划,FDA下属的关节炎类药物专家委员会将于本周五对这一药物进行投票,以决定是否建议FDA批准lesinurad的上市。一般情况下,FDA的最终决定都会与其专家委员会的投票结果保持一致。
       Lesinurad是一种名为URAT1转运体的阻断剂,通过阻断这种蛋白可以减少尿酸的分泌和降低血清中的尿酸含量。在阿斯利康此前进行的临床三期研究中,科学家们测试了200mg和400mg剂量组。结果显示400mg剂量组患者血清中尿酸水平显着降低。然而治疗组中的患出现肾脏和心血管副作用的风险也有所增加。200mg实验组患者则并未出现这种情况。不过其疗效比400mg组逊色不少。在进行的三项研究中,只有两项显示有30%的患者血清尿酸指标达标,第三项研究与对照组无显着性差异。而本周五,专家委员会则会开始审批200mg剂量组的数据并作出最后决定。究竟阿斯利康旗下会多出一种新药还是13亿美元尽数水漂?周五答案就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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