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根据《21世纪经济》梳理发现,文件中有11处提及保险,7处提及食品安全。分别如下:
★“一号文件”是这样对保险提出要求的:
1、完善支持农业对外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政策,落实到境外从事农业生产所需农用设备和农业投入品出境的扶持政策。
2、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积极开展农产品价格保险试点。
3、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
4、将主要粮食作物制种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目录。
5、中央对政补贴险种的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
6、加快研究出台对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的中央财政以奖代补政策。
7、扩大森林保险范围。
8、保障进城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扩大城镇社会保险对农民工的覆盖面,开展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相关政策,探索农民工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办法。
9、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10、落实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1、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明确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支农责任,促进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一号文件”是这样对食品安全提出要求的:
1、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县乡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2、落实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政策。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4、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制度,强化地方政府法定职责。
5、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6、健全农业市场规范运行法律制度。健全农产品市场流通法律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交易,营造农产品流通法治化环境。
7、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适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
链接:2月2日,中国保监会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试点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指导意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企业投保情况也将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和分级分类管理指标体系,已投保企业可优先获得行业专项支持和政府扶持政策。
首批纳入试点重点推进的食品企业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肉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液态奶、软饮料、糕点等企业;经营环节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学校食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等;当地特有的、属于食品安全事故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指导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分析与共享,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级制度,将企业的安全管理评级、信用记录、行业风险差异、历史损失等情况纳入费率调整因子,利用费率杠杆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保监会相关人士介绍,《指导意见》下发前,我国浙江、上海等地已率先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开展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地方性试点,取得了有益的经验。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鼓励、指导保险企业开展承保理赔、防灾防损等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并推动多部门合作,加强数据、信息共享,扩大宣传和引导,推动立法进程,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促进食品安全治理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积累经验。(生物谷Bioo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