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兔角膜上皮细胞短时暴露试验》《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A》《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ELISA》《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皮肤变态反应:直接多肽反应试验》《化妆品中**素和氮芥的检测方法》《化妆品中10种α-羟基酸的检测方法》《细菌回复突变试验》《致畸试验》共9项检验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其中,前5项检测方法为新增检测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详见附件1);后4项检测方法为修订的检测方法,替换《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原有检测方法(详见附件1)。
自2020年1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备案及监督检验相关检测应当采用本通告发布的检测方法。
特此通告。
附件:1.化妆品相关检验方法制修订概况表
2.化妆品中游离甲醛的检测方法
3.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兔角膜上皮细胞短时暴露试验
4.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A
5.皮肤变态反应:局部淋巴结试验:BrdU-ELISA
6.化妆品用化学原料体外皮肤变态反应:直接多肽反应试验
7.化妆品中**素和氮芥的检测方法
8.化妆品中10种α-羟基酸的检测方法
9.细菌回复突变试验
10.致畸试验
国家药监局
2019年3月13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1.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2.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3.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4.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5.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6.doc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7.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8.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9.doc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12号通告附件1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