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行政受理、制证咨询服务电话接听安排的公告(第140号) | | 2015年02月28日 发布 | | 为提高行政许可受理和制证送达咨询电话服务质量,根据行政相对人要求,经研究,我中心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调整咨询电话接听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咨询电话号码:010—63923260
二、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三、咨询电话服务内容
(一)周一、周三、周五为行政受理事项咨询服务
(二)周二、周四为制证送达事项咨询服务
四、每个工作日下午1:30-2:30增加受理处、发证处工作人员工位电话对外咨询服务。当日受理处窗口受理值班工作人员不接听工位咨询电话(具体安排以中心每月受理工作安排的公告为准)。
五、工位咨询电话号码
(一)受理处工位电话:
受理一科010-63923265/66/67/69/70/71/72/73/74/75;
受理二科010-63923276/78/79/81/82/83/84/85/86、63923103。
(二)发证处工位电话:
010-63923288/89/90/91/92/93/94/95/96、63923101。
特此公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68/1149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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