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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药品注册复审及行政复议应准备的资料?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15-2-5 01:28 PM
标题: 【讨论】药品注册复审及行政复议应准备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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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的内容仅限于原申请事项及原申报资料。要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提出复审申请并说明理由。一般情况下是不接收其他资料的。如果你觉得十分必要可以在提交复审申请时候试试看是否会接受。复审的时限是50日,如果复审需要进行技术审查,则按照原申请时限进行。先进行复审,如对复审结果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要在收到不予批准的通知之日起60日内填写《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那么对于行政复议有没有时间限制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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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ushuyi2    时间: 2015-2-5 04:35 PM
有的,虽然不可以增加资料,但是在说明理由的时候还是可以附上一些证据的,毕竟你是想要人家重新审理通过,不添加些新的理由,就凭借原来的资料,不是让人自己推翻自己么。详细流程参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局令第34号),同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老师咨询。
作者: 静悄悄    时间: 2015-2-7 03:21 PM
学习了,知道一点,没有操作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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