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受理大厅取号方式的公告(第130号) |
2014年11月25日 发布 |
为维护受理大厅正常工作秩序,杜绝倒号、卖号行为,我中心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行登记取号制度,每个工作日上午7:30开始安排两名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登记取号工作,请各申请人予以配合。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http://www.sda.gov.cn/WS01/CL0068/10978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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