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4年 第55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过度重复药品品种目录的公告
为更好地引导药品合理申报,避免市场药品同水平重复,防止研发投入风险,促进药品产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在国内已上市药品和正在申报注册的药品进行全面调查,现选出第二批过度重复的已上市药品品种27个、过度重复申报注册的药品品种17个,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相关企业和单位,应充分了解市场供需状况,评估药品研发风险,慎重进行投资经营决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相关药品注册申请的受理审查、研制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对已经公布的过度重复药品品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1.过度重复的已上市药品品种目录
2.过度重复申报注册的药品品种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1 过度重复的已上市药品品种目录 注:相同活性成分、相同给药途径药品批准文号数量在300至500个之间。
附件2
过度重复申报注册的药品品种目录 注:相同活性成分、相同给药途径药品注册申请数量在30至50个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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