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外CRC的聘用流程(三方两议)
1. 由PI或者申办方/CRO根据项目工作量决定是否聘用SMO的CRC参与临床试验项目部分工作。
2. 如需聘用院外CRC,则由PI选择合适SMO,进行协商后,同时向经费小组递交申办方/CRO与研究者、研究者与SMO双方协议。
3. 经费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医院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申办方/CRP与研究者、研究者与SMO的双方协议。
4. 根据项目进度及协议,申办方需及时支付院外CRC协调费用至研究中心,研究者根据协议及工作量支付劳务费至SMO,由SMO聘用CRC。
二、院外CRC的使用
院外CRC在参与本中心研究项目前,需要:
1. 根据伦理委员会要求递交人员资质文件备案;
2. 在临床试验研究中心登记备案,递交SMO营业执照复印件、雇佣关系证明及CRC个人简历/GCP培训证书备案;
3. 接受本机构相关制度及SOP培训;
4. 签署保密协议;
5. PI应负责分配其项目相关工作,并对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三、院外CRC工作范围 在具备的执业范围内,所有CRC均应在PI授权下工作,其工作范围一般为:
协助研究者准备项目启动相关工作; 协助PI填写CRF及进行数据答疑; 协助研究者对文档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 协助研究者对相关原始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及整理; 协助研究者进行试验物资管理、生物标本处理、保存及寄送; 协助研究者配合监查、稽查和视查。 以上未包含的其他特殊情况,协商解决。
(该文拟定人:葛洁英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研究护士组组长
欢迎光临 药群论坛 (http://yaoqun.net/)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