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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品有效期的趣事 [打印本页]
作者: elsie 时间: 2014-6-30 11:30 AM
标题: 药品有效期的趣事
药品有效期的趣事
药品对于轻微患者是缓解痛楚,而对于严重患者乃是挽救生命。可据报道指出,药品说明书竟然出现有效期暂定24个月这样的奇事。就连药品的有效期都无法确定,岂不是当人类的生命是试验品?
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药品有效期与药品说明书的有效期产生矛盾,而这矛盾是说明书的暂定时间比有效期长,难道这又成为另一种商业手段,让有效期也有了缓冲时间。当各种疑问在社会上议论纷纷的时候,又发现生产该药品的企业的解释,企业称之为有效期的标注,这有效期的标注也是通过国家药监局的审批,药品质量绝对合格,在标注的有效期内服用都不会有问题。的确也是如此,日常生活中即使药品已经过期了,但外观上依然完好,没有任何变化。这能说明一定是没有问题吗?至于有效期为何标注为“暂定”,就连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不知道。还不是自打嘴巴吗?自己生产的东西竟然都不清楚,那怎能让它流入市场呢?可以得出的结论是药企生成此药品没有经过复查,有关监管部门没有进行严格的审批。
药品在实际生活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位置,它可以决定人类生命。但是如果运用不当,就容易引发不可收拾的结果,因此药品真的不允许一点儿出错,因为一个差错可能断送无数人的生命,这样的代价哪一个企业都输不起,所以必须得到高度重视。药品企业要引以为鉴,同时必须在生产过程中以及生产完工后加大复查力度,坚持生产优药,出售合格药品。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要必须严格遵守药品审批的规定,严格按照正常的流程一步步审批。对不合格的药品要进行清理。为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有关部门绝对不能松懈。要设立部门去进行严格监控,这样才可以保证药品市场健康发展。
编辑:揭阳_小翁
信息来源:环球医药网
作者: mario 时间: 2014-6-30 03:38 PM
这个小编有问题啊。。。。
作者: elsie 时间: 2014-6-30 03:47 PM
谢谢mario分享意见!可否进一步分享小编问题所在?只想把本篇作为案例,得到更进一步的认识和学习
作者: herogt 时间: 2014-7-1 09:29 AM
这是趣事么?同意一楼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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