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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8月9日医药全资讯 每天三分钟,知晓医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15-8-9 10:05 PM
标题: 2015年8月9日医药全资讯 每天三分钟,知晓医药事
【行业信息】
药包材首次进入药典 药品安全性基础再夯实
“最近,正在按照即将颁布的《中国药典》2015年版要求对药包材原辅料进行全面梳理。”近日,扬子江药业集团质量部副部长宋雪洁告诉记者。
今年12月1日,《中国药典》2015年版将全面实施,其中药包材首次以通则的形式收录其中。各制药企业不仅对药包材重视程度陡增,同时加强药包材检测蔚然成风。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院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所长、国家药典委员俞辉表示,药包材首次进入《中国药典》不仅填补了空白,完善了药典体系,同时国家最高药品法典肯定了药包材是药品组成部分的重要地位,这必将推动我国药包材质量的提升,进一步夯实了药品安全性控制基础。
历性突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药典颁布于1953年,在此之前的“中华民国”药典全盘照搬西方。
由于建国初期我国药品生产基础薄弱,在很长的时间里药包材没有纳入药品监管体系,标准缺失,企业重视程度不够。
直到2001年药品管理法修订后,药包材才纳入药品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标准。
目前,我国药包材标准由国家颁布的药包材标准(YBB标准)和产品注册标准组成。
《中国药典》2015年版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增加了《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和《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
国家药典委员会综合处副处长洪小栩表示,近年来国家药典委员会特别重视药包材标准提升,从2009年~2015年药包材标准提高投入经费总计达2426万元。《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几易其稿,力争简洁,体现精髓,最后形成了包含药包材定义、分类、基本要求、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研究、药包材标准的框架性描述。
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副秘书长高用华认为,药包材收录到药典中最大的意义在于为制药企业选择药包材指明了方向。而对于药包材企业来说,必须提高质量才能满足药典的要求。
俞辉指出,药典是一个国家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最高法典,也是药品生产必须符合的最低标准。过去,制药企业在选择药包材时大多以价格为导向,对质量的重视程度不高,更不舍得在药包材基础研究上投入。近年来发生的药害事件中,药包材和辅料因素占比较高,药包材与药品的相容性成为安全隐患的焦点。此次,《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中明确规定: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研究是选择药包材的基础,药物制剂在选择药包材时必须进行药包材与药物的相容性研究……此规定将逐步扭转制药企业以价格为导向选择药包材,不重视基础研究的“拿来主义”,以及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制药企业和包材企业相互推诿责任的现状。
与国际逐步接轨
洪小栩表示,目前药包材行业在标准体系上还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标准体系尚未建立、相关配套的技术法规、技术要求、检测手段尚不健全;
二是药包材生产、质量控制、安全评价、辅料配伍、适用性的等有关技术性指导原则亟待制定;
三是缺乏对药包材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要求,包括对生产用原料的选择和控制、生产过程监测、药包材的包装、运输、保存、有效期等;
四是药包材质量控制和最终制剂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脱钩,没有形成连贯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性评价体系;
五是药包材质量控制检测项目如何能够真正地反映出内在的质量水平应深入研究(科学性、合理性、限度标准制定,检测技术是否可靠)。
俞辉表示,《中国药典》2015年版收录的《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和《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均为框架性技术要求,还没有涉及具体品种标准。我国由于基础研究薄弱,对药包材的质量因素控制手段仍处于研究中,因此,药包材品种收录药典,还需要国家药典委顶层设计和经费支持,需要中检院的周密部署、兄弟单位的通力合作以及卓有成效的工作机制。
据了解,目前美国药典、英国药典、欧洲药典和日本药典等附录中都收载了药包材总的技术要求,主要包含材料的性质、化学、生物性能等方面,玻璃、塑料、橡胶都逐步纳入其中。而我国目前只有玻璃生产工艺和化学性质研究相对成熟,因此率先发布《药用玻璃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
洪小栩表示,药包材标准形成机制应以企业为基础,而不是靠政府推动。成熟的标准形成机制从低到高依次为:行业标准——推荐标准——药典标准——企业内控标准,也就是说标准的进步来自于企业,只有企业经过实践验证才能上升为药典标准。
事实上,我国制药企业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往往是国家推动标准提升,主动提高标准的企业并不多。高用华指出,国外药典标准制定者几乎全部来自于企业,如此制定的标准更为科学合理,更能保障标准与生产不脱节。
国家药典委目前也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制定标准,凝聚全行业力量加速标准体系完善。
“药包材进入《中国药典》是弥补过去标准短板,实现药品生产全控制的重要举措,保障了药品整个生命周期符合标准要求。这是我国药典修订的突破性进步,也是与国际先进水平药典缩短距离的开始,必将对药品质量提升产生深远影响。”俞辉说。
文章来源:中国医药报
专家观点 | 中药新药撤不撤
作者:杨忠奇 / 编辑:春雪
作者简介:杨忠奇博士,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GCP办公室主任

CFDA2015年7月22日《关于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的公告(2015年第117号)》发布后,很多朋友咨询申报的中药新药品种“撤”还是“不撤”,因日常临床工作繁忙无法详细解答,谨以此拙文供同道参考。
对于722公告虽然有“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语言,但核心内容是核查临床试验真实性,从目前全国中医机构管理和研究水平看,除非个别早于2005年以前甚至2001年以前临床试验项目,基于当时客观条件可能有些缺陷,总体上没有问题。SFDA于2015年7月27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从吴局长讲话中可以看出总局认为药物临床试验中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非常普遍,已经严重影响了药品审评审批的正常进行。这次核查虽然规范性问题不是重点,但肯定要一并检查。如前面所言,虽然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真实性基本没有问题,但是规范性问题肯定存在,而且本次核查名单中药新药大部分项目多是2010年以前完成的临床试验。如果飞行检查发现问题记录在案,CDE可以此为依据,快刀斩乱麻,直接作出“不予以批准”决定,结合近年来中药新药通过审评已经很少,所以品种不撤直接通过审评机会很渺茫。
与化药比较中药新药主要障碍来自技术指南,目前郑筱萸主编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已经弃用,这点行业内已有共识。但是新的技术体系迟迟未建立,目前只有2011年颁布《中药、天然药物治疗女性更年期综合征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中药、天然药物治疗冠心病心绞痛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2个指导原则,《中药治疗新药中风(脑卒中)临床试验指导原则》、《中药新药治疗原发性骨质疏松症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治疗流行性感冒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中药新药治疗恶性肿瘤临床研究指导原则》4个指南在征求意见,其他疾病没有指南,如何开展临床试验?审评依据什么标准?其实都没有规则,要作出“不予以批准”决定从技术层面上是十分容易。
更重要的技术障碍来自2012-11-26发布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征求意见稿)》,里面涉及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方方面面(150页),虽然没有正式发布,但是基本原则已经确立,并且CDE多次会议也培训了,近来又咨询专家,估计很快就会发布。目前722公告核查名单上中药品种几乎是2013年以前完成的,按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一般原则》,那么存在技术问题就很多了,我梳理一下,其中以下几个方面请大家重点核对。
(1)临床试验设计方法:二期有没有探索?三期是不是三臂设计?
(2)对照组的选择:对照药物有无数据支持?安慰剂如何制作?
(3)样本量:还是二期240例?三期480例?
(4)有效性指标观测与评价:有没有客观指标?主观症状评价标准是公认吗?疾病疗效标准是公认吗?终点指标还是替代指标?
(5)安全性指标观测与评价:药物性肝损伤方面是否只有转氨酶没有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和总胆红素?药物性心脏损伤方面如果需要是否可以提供Q-T间期?如果需要是否有心肌酶学指标?药物性肾损伤方面是否有尿NAG酶、微量白蛋白、肌酐清除率?等等。
诸如此类,请各位申办方的技术人员认真核对,哪怕是缺一项,对于新药疗效和安全性评价产生重大影响,也是可以一票否决的。
大家肯定很灰心了,按照上面技术标准,几乎毫无希望了,特别是一线研发人员,无法向领导交差啊。其实SFDA也是明白,还是从历史和发展角度看问题和处理问题。2015年07月3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征求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2015年第140号)》,对于中药新药,重点看731文件第三条,可以概括为:
(1)对已经受理的注册申请,申请人自查中发现存在研究缺陷,允许申请人主动撤回,完善后重新申报;
(2)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上述问题,直接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3)对申报资料不完整但具备审评条件的注册申请,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资料;补充资料提交后,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补充资料,只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允许你留级,有问题直接开除,不及格只允许补考一次”。
综合个人从事中药新药临床试验管理、设计、实施、核查和审评答辩经验,我认为不撤凶多吉少;暂时撤下,完善后申报,是对人民群众、企业信誉和品种负责的态度,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高”、“留着青山在”等等,大概这时候是适用的吧!
当然,由于每个品种情况千差万别,需要申办者具体分析评估;同时由于个人知识有限,以上意见仅仅供大家参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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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zh908    时间: 2015-8-10 09:05 AM
谢谢分享!!
作者: 板蓝根    时间: 2015-8-11 09:44 AM
感谢楼主分享,每天3分钟
作者: 罪冬风    时间: 2015-8-11 02:50 PM
谢谢分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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