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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帖】由SFDA到CFDA的变化,对于我国药品立法的影响 [打印本页]

作者: 大董    时间: 2014-4-14 11:56 PM
标题: 【原创帖】由SFDA到CFDA的变化,对于我国药品立法的影响
本帖最后由 大董 于 2014-4-15 08:54 编辑

      2013年3月22日,药品监管部门由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更名为C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虽然名称上只是多了一个“总”字,不过从部门立法方面来看,这一个“总”字的意义是很大的!
      我国国家部门的诞生,同时会有一个“三定方案“,即“定职”“定岗”“定人”的方案,像药监局这样的部级部门,它的“三定方案”需要由国务院批准。在2013年3月22日之前,SFDA是副部级单位,隶属于卫生部(副部级单位SFDA没有发布部门规章的权力)。也就是说,这个时候,药监部门要出台部门的法规,需要挂靠在卫生部门。但是从2013年以后,CFDA是部级单位,也就说说未来的药事法规修订出台,将由CFDA发布,这对于药品的监管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药品立法权将再一次由药监部门掌握,将有利于[药事法、法规、公告等]立法、监管、实施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作者: 宁夏-JY    时间: 2014-4-15 08:28 AM
学习了……
作者: 悟空    时间: 2014-4-16 05:21 PM
学习了,谢谢楼主的分享
作者: 荧光黄    时间: 2014-4-16 08:49 PM
局长懂得真多
作者: 舍予    时间: 2014-4-21 10:04 AM
大董学以致用!
作者: 板蓝根    时间: 2014-4-23 04:24 PM
谢谢楼主,长知识啊
作者: 大董    时间: 2014-4-23 05:14 PM
板蓝根 发表于 2014-4-23 16:24
谢谢楼主,长知识啊

其实药事法规并不枯燥,里面有趣的东西很多,呵呵
作者: 小怪兽    时间: 2014-6-16 10:26 AM
学习了,谢谢楼主的分享
作者: huier7087    时间: 2016-11-8 10:44 AM
学习啦!!!
作者: 漫画窝窝    时间: 2017-5-1 09:02 PM
谢谢楼主分享
作者: wanghx200820    时间: 2019-3-1 08:42 AM
学习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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