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1. 填报前请先下载并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和《用户操作手册》。 2. 请根据填报要求对表格内容逐一进行填报,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填报内容问题咨询电话:010-87559031,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7559072。 3. 填报完成并确认无误后,请打印所填《自查报告表》和《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4. 请将自查报告中“自查报告所需提供的材料”和《承诺书》扫描件,按照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5. 请将上述3、4项下的资料邮寄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格式如下 : 收 件 人:检查一处核查组 单位名称: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 11 号楼三层 邮 编: 100061 电 话: 010-87559009 样例如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5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