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实施新修订GMP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程序的通知 http://www.scfda.gov.cn/CL2434/103356.html |
川食药监发〔2015〕37号 |
2015年07月08日 发布 |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_3 w3 a8 x T5 K 《四川省实施新修订GMP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程序》已经省局2015年第12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市(州)局应尽快将《四川省实施新修订GMP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程序》转发至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程序开展药品技术转让工作。 二、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药品技术转让工作的日常监管,对拟转出品种审核时应征求当地政府意见,同时密切关注企业是否存在股权、债务纠纷及法律诉讼,严防已转出品种违规生产;对拟转入品种应严格把好企业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关,督促企业开展相关品种的药学研究、工艺验证,并严格按照新修订药品GMP组织生产。 三、药品技术转让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药化注册处。 川食药监发〔2015〕37号(附件).pdf0 s3 R: \* Q R0 K5 p! z R3 y* w附件: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4日 2 c* p& ]7 x6 o; C6 v#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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