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梅清暑颗粒为原卫生部《中药成方制剂药品标准》第十四册收载品种。近期,我委收到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来该省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将金梅清暑颗粒处方中金银花变更为山银花的函。根据《关于<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分列品种“葛根、黄柏、金银花”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06]69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中国药典>分列管理中药材品种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药化管函[2014]559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委组织专业委员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为一个月,请有关各方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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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